• 2015-06-01
  • 阅读量:72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周尧

5月2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14—2015年度),报告显示该局将在2015年将重点加强微商渠道管控。



CBO网讯(记者 周尧)记者从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14—2015年度)》中获悉该局今年将重点加强微商渠道管控,并以祛痘、祛斑、美白产品为重点产品。

报告强调,2014年电商、微商经营秩序问题以及美白、祛斑和祛痘类等功能性产品非法添加药物问题较为严重,风险程度较高,检查不规范率均达50%以上。

 

近日,关于微商的舆论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是媒体爆料90后“网红转战微商”卖毒面膜致人毁容,接着央视又以新闻播报的方式连发两篇微商报道,最近又报道称微商大会酷似传销。主流媒体的介入将微商这一行业以及这个行业的群体推向了风口浪尖。有分析认为,作为化妆品生产大省的广东官方启动对微商渠道的监管,对于产业来说的意义也不简单。

报告同时还提示消费者在微商渠道购买产品是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警惕产品宣传陷阱。化妆品的药用功能、治疗作用不可信,化妆品宣称速效显效功能是夸大。二、选择规范商家购买。商家应当能够提供所售产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如果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可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如果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可提供备案电子凭证;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利于依法维权。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企业,请消费者谨慎选择。三、谨慎购买功效产品。美白、祛斑、祛痘等功能性化妆品是当下热销产品,在新的营销模式下如电商、微商等所卖产品真假难辨,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远低于市场价的知名品牌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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