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7-31
  • 阅读量:25550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肖悠頔

作为一种新渠道模式,在经历2014年的喧嚣浮躁后,微商在洗牌中已趋理性发展态势。有人开始唱衰微商,认为微商已走到穷途末路。有人认为,从懵懂期到规范期,微商正迎来更多的品牌加入,一切正当时。近日,商务部《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北京正式召开,这一涉及微商管理的法规是否有助于渠道的规范发展?

 
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为了规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行为,维护流通秩序和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所做出的积极尝试,今后无执照、不缴税、自由发展的微商经营现状将面临巨大的变革。但是,记者在公开征求意见栏内仍发现有人认为“完全不具备实操性,不要出台这个管理办法。”一时间,慢慢淡出业内视线的微商又重新成为视线焦点。

CBO网讯(记者 肖悠頔)

根据《2015中国微商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微商从业商户规模达914万,预计2015年将达到1137万。微商吸引了越来越多线下行业人加入,但因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这一渠道的信任度日益低下。受众开始产生抗拒心理,微商岌岌可危。人们开始意识到,只有完善的行业标准,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则等一系列执行到位的监管手段才可以重振微商的雄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北京正式召开,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也发现其在公开征求意见。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此次商务部试行《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虽然有可能会打击部分微商从业人的信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说明了国家对于“无店铺零售业”的认同及其发展的支持。

上述分析师认为,法规将加速行业洗牌,一些低成本小规模的微商商户可能会提早被清除出局,而这次立法也将增强各大分销平台以及一些有志于进军微商的信心。毕竟,微商的维权困难,监管漏洞已经让行业和消费者对微商失去了信心,这次《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无疑推动让微商站在“阳光下”。

但就其公开征求意见看来,该管理办法并不被看好。

观点一:监管对象与其他法规高度重合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无店铺零售是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而对无店铺经营者的定义为从事无店铺零售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所称相关服务者指为无店铺提供商品推广、展示、交易等服务的平台经营者。

公开征求意见页面中,一位名为朱亚萍的建议人认为,出台《征求意见稿》无意义,建议暂缓。她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无店铺零售者及其相关服务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监管对象相重合。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中的大部分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极为相似。再出台一个差不多的管理办法,又有何建设性意义呢?

观点二:全程靠自觉,《管理办法》出台有何意义?


(《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无店铺零售业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相关服务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检查办法,发现经营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应当立即予以制止、纠正,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在征求意见系统中,不少人提出质疑。“将管理责任完全推给相关服务者,要求行业自律,没有具体的处罚管理条例,还是一样的‘假’、‘大’、‘空’。”在征求意见系统中,某企业法规人员毫不留情面的批评道。

观点三:基层人员苦不堪言 无处罚权如何管理

(《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可见,针对无店铺零售业管理的层面仅仅停留在有相关维权部门的层面,而对如何管理,如何处理,如何处罚,以及因何处罚并未有相应法规。

根据某基层商务执法队人士表示,此办法一旦发布,基层商务部门马上会接到无数的网购投诉,而根据该办法,基层单位也根本无法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尤其是规定中的“相关部门”会在移交过程中遇到推诿的情况。“如果一定要制定管理办法,那么请注意责权对称、可操作性强,不要让基层单位既要承担监管职责,又不赋予任何监管手段和处罚权限。”该上述人士称。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从第五章法律责任发现,第三十条是唯一一条载明,无店铺零售经营管理者和相关服务者的经营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承担何种惩罚。此外,第三十一条也载明了监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条例。“没有行政强制权,商务执法很难,到头来躺着也‘中枪’。”湖南韶山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某执法人士诉苦。


 

推荐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