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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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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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中国累计进口美容化妆品及护肤品54510吨,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51.3%;进口金额为134.7714亿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35.3%。进口化妆品日益受到国内消费者青睐、化妆品进口关税下降、跨境电商兴起,使得化妆品进口数量逐渐上升;与此同时,进口化妆品的各种问题也日渐暴露出来。

 

 

CBO网讯(记者 何辰)据今日早报消息,浙江检验检疫局近日将一批温州口岸进口化妆品判定为“不合格”,并对该批货值7.2万欧元的西班牙进口化妆品货物进行监督退运。据悉,这是浙江检验检疫局温州辖区首次查获不合格进口化妆品。

据悉,这批西班牙进口化妆品为沐浴露、洗发露系列产品,共7款,货值7.2万欧元。经检验,其着色剂、防腐剂等产品配方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143号令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2014年上半年,共有87批次进口化妆品被抽检出不合格,而2015年上半年被抽检出的不合格进口化妆品批次已经增加到13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增幅已经远远高于进口品总量的增幅。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了解到,2011年初,国家质检总局第143号令《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于2012年2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目前我国进出口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最新的法律依据。

针对进口化妆品检出的问题,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第一,化妆品进口前需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注册或备案;第二,进口时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产品配方、中文标签等单证并做到证证相符,货证相符,事证相符;第三,进口后进口化妆品应存放在检验检疫指定监管场所,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销售使用,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进口和流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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