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11
  • 阅读量:185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郭芬

12月9日,天津郁美净集团因3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含量超标,被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书显示,没收产品郁美净集团召回产品39441盒和违法所得4019.66元,并交纳4倍的罚款16078.64元。

12月9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美净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天津郁美净集团生产的3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经检验、复检,铅含量的检验结果均超出标准规定,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被行政处罚。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三个批次共生产了40050盒,批号为JDTLA的15000盒,批号为BATLA的13050盒,批号为BHTLA的12000盒,其中销售价格为6.6331元/盒,总金额265655.66元,已全部销售。
 
不过,截止到2019年10月14日,郁美净集团已对郁美净儿童爽身粉完成召回工作。其中,批号为BATLA的召回13035盒;批号为JDTLA的召回14685盒;批号为BHTLA的召回11724盒,共召回39444盒,其余606盒已全部售出。所以,实际上本案违法所得为4019.6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3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检验项目铅含量的检验结果均超出标准规定的“≤10 mg/kg”,因此,郁美净集团的上述行为满足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时根据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产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39441盒;2.没收违法所得4019.66元;3.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16078.64元。    
 
回顾起该案的查处过程,历时漫长,将近四个月。 2019年8月12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的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问题)产品通报函》(闽药监科核函[2019]23号)显示,批号为JD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含量的检验结果为16.8mg/kg,超出标准规定的“≤10 mg/kg”,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提出复检,复检结果显示,铅含量为16mg/kg,仍不符合规定。与此同时,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立案调查。      
 
8月19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通报函》(晋药监稽查函[2019]88号)显示,生产批号为BA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含量为20mg/kg,超出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提出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规定。
 
10月24日,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中表明,郁美净集团生产的批号为BA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检验出铅含量为19.3mg/kg,超出规定标准,违规。经此,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批号为BH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抽取3盒进行检验的结果显示,批号为BH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含量检验结果为14.1mg/kg,不符合标准,此时郁美净集团未再提出复检。
 
三批儿童爽身粉接连不合格问题出在哪里?调查结果显示,上述3批次铅含量超标化妆品是郁美净集团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21日生产的,使用的是相同的主要原料滑石粉,而此原料铅超标。
 
儿童爽身粉、铅含量、超标这些词加一起足以令人们震惊、恐慌,再加之耳熟能详、赖以信任的民族品牌—郁美净,更是让人唏嘘。众所周知,铅是一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有毒重金属,如果长期使用重金属超标的产品,重金属会在体内积累,具有一定的致癌性。而儿童长期使用铅超标产品,则会出现发育迟缓、食欲不振、行走不便和便秘、失眠;还有的伴有多动、听觉障碍、注意不集中和智力低下等现象。严重者造成脑组织损伤,可能导致终身残废。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一个民族长久不衰的不竭动力,而任何对儿童有害的产品都会被人民拉入历史的“黑名单”。而作为被人们从小用到大的民族品牌,郁美净更应该珍惜羽毛,爱惜品牌形象。

推荐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