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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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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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起违法生产化妆品及发布虚假广告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借证生产化妆品及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产,停止发布广告,罚款7203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06元。
 

经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显示,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作为化妆品销售单位,在未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自2018年1月起,租借上海茜梦化妆品厂部分场地,并利用其营业执照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等5批次染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2批次洗护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调查显示,该违法化妆品公司共生产5批次染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共计1974盒,2批次洗护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330瓶,合计涉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3906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906 元。
 
同时,涉案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经白银市药品稽查局抽样送检,得出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涉案化妆品中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且涉案化妆品实际添加的配方与当事人已取得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配方不符,属于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另外,处罚决定书还显示,在2018年10月,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首页介绍“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时发布了“纯天然 100%”的广告内容。
 
为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例规定,最终被判决立即停产,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7203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06元。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经查了解到,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此前就曾因虚假宣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问题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超4次,最早一次甚至可追溯到2015年。该企业因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最终被判决罚款10000元,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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