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23
  • 阅读量:3121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徐秀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淘宝平台排名第三和第七的“优秀金牌主播”被查处,意味着带货直播的不良风气该被整顿了。

今天(11月22日)早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以下简称“税务部门”)在官网发文通报称,知名网红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被查出偷逃税款,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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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话题迅速窜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另一相关话题#税务部门就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也高居热搜榜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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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6点左右,雪梨和林珊珊先后在微博平台发布道歉信。雪梨在道歉信中解释道,自己“把几乎所有时间都忙于一线业务,忽视了专业财税知识的学习,税收法律意识淡薄”,并表示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未来会“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而林珊珊的道歉信也是相似的内容,以“把几乎所有时间都忙于一线业务”作为自己偷逃税的理由,并表示自己未来也会暂时关闭直播间。


道歉信发布后,舆论骂声一片,网友们对雪梨和林珊珊的这两份几乎“复制粘贴”的道歉信和关闭评论的态度表示强烈不满,有网友评论“别拿无知当借口”,也有人认为两人的回应“毫无歉意”,更多的声音则是呼吁“劣质主播应该被封杀”。


两位知名网红主播的落网,无疑给更多带货主播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强有力地宣告着相关部门管控直播乱象的决心。

01

早有端倪

雪梨、林珊珊偷逃税事件始末

第三方人物身份曝光


其实,雪梨、林珊珊此次偷逃税事件的曝光,早在今年9月就埋下了“伏笔”。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示,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同时,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也于9月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了立案检查,并且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此前,因官方消息未透露被查出的这两名主播的真实身份,引发了一大批好奇心强烈的网友们的猜测和讨论,如今随着事件调查过程的不断推进,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针对外界对此事件的高度关注和疑问,税务部门还对外补充了一些雪梨和林珊珊违法事实的细节。

 

据官方消息,朱宸慧(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的偷逃税手段也如出一辙。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她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处罚方面,税务总局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偷逃税事件的主人公不止雪梨和林珊珊,还有一位名为“李志强”的第三方人物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

 

这让人不禁疑问:李志强又是何许人也?三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企查查APP显示,雪梨(朱宸慧)共关联16家企业,并担任1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林珊珊共关联11家企业 (其中4家已注销),并担任8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李志强共关联3家企业,并担任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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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分析三人的商业关系,可以发现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雪梨、林珊珊共同持股企业,李志强是由雪梨一手创立并担任董事长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宸帆”)的股东之一,与此同时,李志强还担任宸帆的“首席战略官”一职。林珊珊虽然没有直接持股,却也是宸帆旗下的主要签约网红。此外,林珊珊和李志强无直接关联的持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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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帆“首席战略官”李志强

02

从女装跨界美妆直播

“千年老三”试图赶超“薇李”?


回顾此次事件的中心人物雪梨的创业历程,可谓一路顺风顺水。2011年,年仅21岁的雪梨与室友钱昱帆合伙创业,成功打造网红服装店铺“钱夫人家雪梨定制”,为宸帆前身。2015年,雪梨与王思聪的恋情曝光,迅速引发网友们的热议,雪梨也首次站在了流量聚焦的中心,其淘宝店当日暴涨400万粉丝。2016年,雪梨抓住电商迅速发展的风口创立宸帆,并将其定位为一家以网红孵化为主的电商平台,横跨电商、时尚、美妆、健身、母婴、亲子、美食、摄影等多个重要领域。

 

据了解,目前,宸帆旗下已拥有包括雪梨、林珊珊在内的超过350位签约网红,全网粉丝覆盖超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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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宸帆后,雪梨的野心不止于发展女装行业,而是开始不断拓宽业务边界,涉及美妆、饰品、生活家居、母婴等领域。目前,宸帆旗下有CHINSTUDIO(女装)、plusmall(大码女装)、初礼firstgive (婴童)、toz mama(童装)、雪梨生活(家居生活)、MumaSunny(美妆)等30多个自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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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宸帆官网


就雪梨个人在美妆方面的发展而言,其共开设了“雪梨生活 cherie beauty”和“雪梨国际美妆”两家淘宝店铺,前者主要销售雪梨自创美妆品牌“Fab2cherie”旗下产品、国货美妆产品以及部分进口中低端美妆洗护产品和化妆工具,粉丝数为62.1万,而后者主要联动直播间带货,主要销售不同档位的进口美妆产品,粉丝数为3.3万。

 

雪梨开始布局直播业务是从2019年开始的,也正是在2019年5月,宸帆首次获得A轮融资,此后,在2021年3月、4月,宸帆又连续获得B轮、B+轮数千万美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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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有商业头脑的雪梨的经营以及资本的强力助推下,目前,雪梨已成为淘宝平台除李佳琦、薇娅两大头部主播之外排名第三的主播,在淘宝直播平台拥有3318.5万粉丝。而跟随着雪梨开启直播业务的林珊珊,目前也在淘宝直播平台拥有1014.8万粉丝。

 

近日,在淘宝直播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优秀金牌主播名单中,雪梨、林珊珊分别以排名第三和排名第七登上榜单,两者擅长的带货领域中也均出现了“美妆”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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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双十一预售当天(10月22日)的战报来看,雪梨和“薇李”之间的差距仍然非常大。红人点集数据显示,李佳琦卖了125亿元、薇娅卖了85亿元,而雪梨仅卖了10亿元。尽管雪梨在今年的粉丝节上放出了“以后没拿到第一名,大家都不要来夸我”的“豪言壮语”,但是现实情况却是“薇李”的双寡头格局难以打破,再加上此次偷逃税事件的曝光,雪梨的直播生涯无疑将会遭遇负面影响,甚至成为创业以来的首次“滑铁卢”。


03

两人此前涉嫌卖大牌美妆假货

主播税收征管困难重重

美妆板块在雪梨和林珊珊的直播业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与“薇李”不同的是,前者的进货渠道为保税仓发货而非旗舰店直发,或许在价格上,雪梨能够取得一定优势,但随之而来的,却是纠缠不清的“假货问题”。

 

微博平台上,某网友指出自己在雪梨直播间购买的一款LAMER面霜为假货,并附上了心心app的鉴定证明以及专业检测机构的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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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位网友发微博控诉道,在雪梨直播间买到阿玛尼权利粉底液为假货,底下评论的网友表示也有着同样的受骗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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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林珊珊卖假货也屡遭消费者诟病。在小红书平台上,多位博主发布笔记称自己在林珊珊直播间买到了假货,相关产品包括NARS腮红、CPB隔离、阿玛尼唇釉和香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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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假货质疑”,林珊珊和雪梨也作出过回应。

 

林珊珊在直播间直接放出保税单,并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没有卖假货。雪梨也在微博上解释道,保税仓发货的商品都有溯源码,能查到商品途径的过程,香港直邮商品能找客服索要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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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人仍无法解释,那些在网上接二连三地出现的控诉假货的声音是怎么回事,那些机构检测为假的鉴定报告又该如何处理?

 

记者还发现,雪梨和林珊珊各自经营的“雪梨国际美妆”和“珊珊的大牌美妆店铺”里的所有产品均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理由是“代购服务不支持7天无理由”,网上也有不少消费者反馈,在雪梨和林珊珊直播间购买到假货无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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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华,他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两人的售后方式显然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由此看来,以“保税仓发货不支持退货”为由拒绝售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针对消费者维权,张华给出了四点建议:“留存好相关的交易记录及付款凭证、保留商品及商品包装、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及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其实,雪梨、林珊珊被质疑直播卖假货并非个例,此前轰动一时的“辛巴燕窝事件”就在消费者心中埋下了隐忧的种子,再知名的头部主播,也很难保证产品来源可靠。或许只有像李佳琦、薇娅一样直接与官方旗舰店合作,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充分信任,这点同样也是“薇李”忠实粉丝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有业内人士猜测,税务局此次通报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是为了“以儆效尤”,这只是个开端,网络主播或将迎来第一波“查税潮”。税务局在通报中也提及,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对此,张华认为,在征管带货主播税收方面,存在着许多困难之处:“带货主播身兼主播和销售两种身份,其收入的数额、形式以及性质都会发生较大变化。与传统主播相比,带货主播的身份可能包括独立个人、商家职员、独立第三方企业职员、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等,其收入形式除打赏和平台奖励以外,还可能包括工资、劳务报酬、销售提成、利润分红、生产经营收入等。平台只能对独立个人主播的税款代扣代缴,对其他几种形式的直播,无权代扣代缴税款。这些新特点使得货主播的税收征管难度较大,涉税风险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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