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15
  • 阅读量:3146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李建子

在市场体量和需求进一步扩大的同时,本土婴童市场在法规的强化下进一步迈向规范化发展。

日前,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随着中国三胎政策的施行,今年以来关于儿童化妆品的各种法规进一步让母婴市场趋于规范。

 

11月30日,第11届中国化妆品工商首脑会议暨2021化妆品报年会在武汉举行。会上,青蛙王子品牌总监荀书佳带来关于《新规之下,儿童化妆品市场的挑战和未来》的演讲。

01

儿童化妆品法规为母婴市场注入强心剂


“三胎政策的落地,将推动我国新出生人口数量上升,为母婴用品带来巨大市场增长空间。”荀书佳表示,2020 年新注册母婴企业达 96.3 万家,同比增长47.7%,今年前 5 月新注册 52.8 万家,同比增长 110.4% 。

 

但于此同时,本土儿童护肤品领域乱象不止,问题化妆品层出不穷,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同时,也给本土母婴品牌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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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书佳表示,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以及全球首个儿童化妆品法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对儿童化妆品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和要求。明确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 。

02

产品宣称应当有充分依据

监管更加严格、全面

新的法规明确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功效宣称依据包括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结果等。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方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能够满足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目的。 

 

荀书佳介绍表示,在儿童化妆品的宣称方面,在产品宣称方面,儿童化妆品在产品标签上会有明显的提示,如在品名中包含儿童、婴儿等字眼,产品宣称专为儿童设计,或直接宣称适用于儿童 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警示用语要求: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儿童牙膏也按此规定管理。

 

此外,在儿童化妆品原料的选择上,一是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 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 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 三是应当从原料的安全、稳定、功能、配伍等方面,结合儿童生理特点,评估所有原料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香料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 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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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 品安全性评价。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更加严格,监管渠道也更加全面。因无证生产化妆品,“厦门香普尔”企业被厦门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处以罚款并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后,首个处罚到个人并终身禁业的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

 

进一步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指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化 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化 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03

本土婴童市场的挑战和未来

“纵观本土母婴市场,产品的卖点雷同,产品的功效成分聚焦明星成分,同质化严重。”荀书佳强调,婴童护理产品的宣传关键词大多聚焦在行业大词,缺少品牌属性,这让产品赛道变窄。

 

在荀书佳看来,品牌应该形成品牌自有的产品科研和核心成分护城河。以青蛙王子为例,在牛油果发酵物专利和高分子聚合物、山茶籽油/止痒原料组合、小球藻叶绿素蛋白/海洋生物肽领域,都做到了特色原料的开发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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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变化给了产品诞生的机会,场景的变化给了品牌突破的机会。”荀书佳认为,中国底层的消费逻辑的改变也导致了新消费场景的改变,90后为主的新手“妈妈”,爱尝新,拥抱国货 ,更独立以及更爱自己,这也导致了婴童洗护领域更加专业和细分,未来也会有更多优秀的本土母婴品牌在大浪淘沙中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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