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14
  • 阅读量:2305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郭芬

因多款产品,未能提供生产、销售记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广州市美粧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3.3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8335元。

近日,信用广州更新了一条关于广州市美粧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穗花市监处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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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根据流通领域抽检线索,名为广州市美粧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粧)存在未进行相关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现象。

 

据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广州美粧公司无法提供如下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3盒“维芙秀薄纱两用粉饼”、1个“憶自美快妆造型水笔”、7个“魅神天然蜂胶秒护唇膏”,及“超级魔幻蜜粉”、“魅神棉柔直液水笔”、“憶自美阳光甜椰润唇膏”、“憶自美3度造型睫毛膏”、“憶自美自由控直液水笔”、“憶自美不粘杯美唇膏”、“憶自美埃菲尔艺术眼线液”、“憶自美大眼印象黑密扇睫毛膏”、“憶自美大眼印象黑旋丰睫毛膏”、“憶自美大眼印象绝配造型睫毛膏”、“憶自美纯美凝采眼线胶笔”、“憶自美炫彩流星丰润莹彩口红”、“憶自美亲密无间睫毛膏”、“维芙秀薄纱双用粉饼”、“薄纱双用粉饼”、“24H恒妆棉控水笔”。

 

同时,当事人的上述产品也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扣押。

 

对于上述违法事实,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经营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销售‘未履行化妆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的化妆品。同时,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规定。

 

据悉,上述涉案产品货值为8354元,目前产品已无法召回,违法所得8335元,被依法没收。同时广州美粧化妆品有限公司还被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3416万。

 

企查查显示,广州市美粧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柯嘉洲,主要负责化妆品、香料、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日用品的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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