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肃新闻纪律,杜绝和预防新闻敲诈,制定本删撤稿规定:
1、CBO《化妆品财经在线》作为国家正规新闻媒体,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实习、见习和未达到一年以上工作年限的除外)均拥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并接受社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2、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客观报道是一个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职业素养,《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在从事新闻采访过程中,必须尽到对于新闻内容核实的义务,以事实为基本,客观公正。
3、被报道和监督对象,在新闻发布后,如果发现报道有严重失实的情况,可向《化妆品财经在线》提交相关证据,申请删撤稿。证据和删撤稿申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bonews@cbo.com。
《化妆品财经在线》经过核查,若发现报道确实失实,可予以删撤稿,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4、《化妆品财经在线》不接受任何“公关公司”或者非新闻当事人的删撤稿申请。
5、《化妆品财经在线》采编和经营分离,编辑和记者严禁接受企业或公关公司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的非法要求。不接受以利益交换为前提的删撤稿申请。
6、对于存在事实认定模糊,或短时间内难以确定事实真相的报道,《化妆品财经在线》将在原发布新闻的基础上,以编者按、结束语等方式,如实反映申诉方的意见,并将相关资料公开,供读者自行辨别。不做删撤稿处理。
7、如果发现《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或者经营人员以负面报道为要挟,讹诈钱财,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7)8278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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