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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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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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牙膏被纳入化妆品监管以来,这一被认为企业自律良好的品类也被曝出质量问题。

 

 

 

 
12月2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质量公告称,在抽检的117批次化妆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而这2批次化妆品均为牙膏,这2批次的“可溶氟或游离氟”以及“总氟量”项目均不合格。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2016年,甘肃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重点针对牙膏类、发用类、护肤类、芳香类等四大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验,并将检验完毕的117批次牙膏类产品检验结果予以公告。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以上117批次产品中,结果符合规定的有115批次,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有2批次,系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安富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方防蛀专效牙膏”1批(规格:100g,生产批号:1601001,有效期至:20190103,委托方:广东百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标示制造商为“意大利英可施药妆品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商为“广州市和麦爱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舒比拓舒缓加护牙膏”(规格:100g,生产日期/批号:2014年9月13日/2014091302,保质期:五年)。不过,经核查,企业所在地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复,标示生产企业未生产过该批次牙膏。

根据牙膏国标标准《GB 8372-2008 牙膏》,“可溶氟或游离氟”的规定限值为:0.05-0.15;而“总氟量”应为0.05-0.15。

甘肃省食药监局强调,对本公告附件所列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化妆品,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来源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来源地或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化妆品财经在线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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