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08
  • 阅读量:464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郭芬

从福建省开出第一张终身禁业令,到广东省10年禁业处罚,再到江苏省的3年禁业罚单,虽然这些禁业令的时间长短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出化妆品行业监管趋严,相关部门对化妆品行业法规“责罚到人”政策的落实。随着禁业罚单越开越多,其震慑作用正在逐渐显现。

01

销售假冒大牌洗护品

主管等两人“禁业”三年

 

“禁止被告人在三年内从事日化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出了此院首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从业禁止令”。

 

据悉,案件当事公司苏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大量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判决对该商贸公司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直接责任人员张某分别判处二年十个月、二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张某刑满后三年内从事日化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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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经核准成立,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化妆品等商品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股东张某在经营该公司期间,从广州购进大量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由公司加价后向位于常熟、江阴等地的多家超市销售牟利。

 

仅在2020年4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实际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日化用品累计金额高达17万余元。常熟市市监局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共20415瓶,价值共计45万余元;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该公司已经实际销售但从下家退回的涉案洗发水、沐浴露共计683瓶。

 

值得注意的是,经该商贸公司销售出的产品,已经出现了让消费者皮肤发痒的情况;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篡改上述商品保质期的行为。办案法官称,其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有必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的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的经营活动。

 

02

不止一例!

新规落地后多地开出首例禁业处罚

 

实际上,这并不是化妆品行业全国范围内的第一例禁业处罚。

 

2021年9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一则化妆品终身禁业资格处罚事件。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生产伪造厂名厂址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被罚没款408余万元,其法定代表人谭某被处以罚款15.84万元并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处罚案件。

 

而行业内的第二张禁业罚单,则是在今年3月份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

 

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被罚款4万元、公司法人邢腾泽被处以10年禁业。


据处罚信息显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2021年5月生产的批号为JAK030602F的“TOURAN透然净颜套”内含的单品“透然靓肤液”,被检出标签/备案凭证未标识的成分水杨酸,产品的pH值不符合产品标识的执行标准(QB/T2660-2004)的规定。上述涉案产品货值为9648元,广州赛因的违法所得为9600元。同时,广东药监局查明,在新疆发现有因使用广州赛因生产的上述涉案产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

 

然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邢腾泽,先后两次提交《情况说明》否认生产销售过涉案产品,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调查。


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药监局最终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广州赛因被罚款4万元,邢腾泽被禁业10年。


从福建省开出第一张终身禁业令,到广东省10年禁业令的出现,再到江苏省的3年禁业令,虽然禁业令的时间长短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出化妆品行业监管变严的趋势,以及相关部门对化妆品行业法规“责罚到人”政策的落实。

 

03

杀伤力强!

为整顿市场,未来会有更多“禁业令”

 

禁业,是禁止从业,这也意味着一旦被禁业,就等于被行业拉进了“黑名单”。而7个月开出三份禁业罚单的处罚,频率之高,显而易见。

 

到底什么样的日化美妆公司法人会被行业“拉黑”呢?

 

据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59、60、61、64、65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在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等。在这些状况下,情节严重的,都有可能被判处禁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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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此外,据广东省去年实施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显示,被依法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后继续生产的;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原料或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检出限的;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原料两种以上(含两种)的;限用物质严重超出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限量值的;同一种产品的同一项目因不合格被处罚后两年内再犯的;初次被调查时,否认违法事实或拒绝、逃避、阻碍监督检查的等,都有可能被判处禁业处罚。

 

那么判处禁业,当事人不能从业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后,是否真的能对行业起到震慑作用?

 

“即使被禁业的人不能从事该行业了,但是他可以出钱,找法人去注册另外一个公司,做幕后老板。”部分从业者有着这样的疑问。

 

“对于正规公司是非常有杀伤力。”某位化妆品行业人士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化妆品行业的人被禁业后,不能从事该职业,同时对其直系亲属也有影响。虽然他本人转移做幕后,但并不能做法人或股东,不能拥有公司的主动权。“而对于技术人员来说,在快速变化的行业中,五年、十年的禁令直接相当于远离开了这个行业了。”该人士指出,随着监管的趋严,未来越来越多的禁业罚单会逐渐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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