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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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 化妆品报 赵竞

    “中国不存在药妆,国家也从来没有审批过药妆的批文批号。”10月3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朱英在中国国际化妆品(工业)论坛上指出,中国化妆品消费存在7大误区,这些误区对化妆品的安全使用造成重大威胁。


       朱英表示,我国化妆品消费存在的7大误区中,对于“药妆”概念的认识错误最为明显。她告诉《化妆品报》记者,我国并未就“药妆”出台过相关法规,有关部门亦没有审批过药妆的批文、批号,“即使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化妆品也不能叫做药妆。”因此,药妆品比化妆品更安全有效的说法在中国行不通。

    “除此之外,我国化妆品消费认知中还存在的其他六大误区包括:特殊用途化妆品肯定有特殊功能或特殊用途;防晒化妆品的防晒系数越高越好;产品名称及标签中的成分,在配方中肯定含有该成分所宣称的功效;经过检验的化妆品都是安全的;检出禁用物质等于违规添加,等于不合格产品;有不良反应的化妆品都是不安全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关于化妆品中检测出禁用物质的新闻屡屡被媒体曝光,以至于公众认知中,“检出禁用物质”几乎等同于“违规添加”。朱英向本报记者强调,我国对不合格产品的认定依据主要依赖于检测结果,而检测结果只能证明“检出”却不能等同于“使用”。她以“铬”成分举例说明,我国化妆品原料中禁用铬、铬酸及盐类物质,但着色添加剂中允许使用CT77288,该着色剂中也含有“铬”,如果在检测结果中表明检出这一成分,很可能“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对着色剂成分的代入,甚至有可能来自于不锈钢材质的生产设备中。”因此,朱英认为,“违规添加”一词应慎用,“有意添加才可以被认定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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