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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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肖悠頔

上海家化再遭投资者索赔。近日,有一批来自广州、佛山、宁夏等地投资者的起诉书交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其中就有向上海家化(600315)发起的索赔申请立案。

 
CBO网讯(记者 肖悠頔)2015年6月13日,上海家化发布公告称,其于6 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处罚决定书认定,2009 年 3 月至 12 月,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 2.81 亿元,占上海家化当年年末净资产的 25.64%(其中3月至 6月,合计达 4272 万元,占比 3.90%);2010 年,合计达4.27亿元,占比32.38%(其中 1 月至 6 月,合计达 1.89 亿元,占比 14.36%);2011 年,合计达 5.4 亿元,占比 36.12% (其中 1 月至 6 月,合计达 2.46 亿元,占比 16.41%;2012 年,合计达 5.54 亿元,占比 31.52%(其中 1 月至 6 月,合计达 2.50 亿元,占比 14.19%)。

上述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 2009 年至 201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最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给予上海家化及17名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121万元。



在2010年至2013年6月期间,上海家化股价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3年5月3日,上海家化股价最高达每股76.48元。然而,此后其股价出现下滑。至2013年11月20日,即其公告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海家化收盘价已至每股41.68元。当其公告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的信息后,当天收盘时跌5.35%,此后继续呈现下跌走势。至2014年2月27日,其股价最低达每股30.72元。若按复权计算,在此期间,上海家化最大跌幅竟达46.81%。

“跟佛山照明(000541)案类似,因信息披露违法造成股价下跌的损失,理应依法赔偿受损投资者。目前佛山照明第一批、第二批起诉的投资者,多数已拿到赔偿款。如果比照佛山照明案,符合一定条件的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的受损投资者也有望获赔。”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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