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2-06
  • 阅读量:2450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李娜

继广东省1799家化妆品企业获得新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上海食药监局近日也在官网公布了191家换发新证的化妆品企业名单。

 

CBO 网讯 (记者 李娜 
 
1月9日,上海食药监局于官方网站公布了191家斩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包括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在内的上海知名日化企业均在名单之列。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和《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的有关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化妆品生产企业持有的原两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将被新证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替代。

上海市食药监局明确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未申请换发取得新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持有的“两证”一律作废;未申请换发取得新证的企业,应将原持有的“两证”交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食药监局还指出:已获新证的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标识可以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新的包装标识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要求。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咨询生产企业人士获悉:2017年6月30日这一截止时间主要针对产品的生产日期,对市场上流通的现有产品包装并无限制,即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出厂的化妆品,可以销售到该商品保质期结束。

但此举会否带来另一个隐患,即不法企业私自篡改生产日期的问题。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过渡期太短,企业已经折腾得够呛,这种潜在的隐患不能排除。”

显然,除了不定期的化妆品质量曝光外,各地食药监局在“两证合一”后的市场监督和执法任务将更加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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