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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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报
  • 作者|尹应娥 刘双燕

近日,《化妆品报》相继接到一些终端店主的投诉,称丸美某区域代理商将丸美口服产品强行配送给终端店,直接将原先承诺“返点可自选丸美任意零售价产品”的政策更改为返点部分必选配口服产品,更有甚者,直接将店家账上余款扣除部分替换美容口服产品。

无风不起浪,为此,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取证市场。记者从代理商处获悉确有此事,但他们也强调此举亦是出于无奈。相关代理商表示,丸美今年或将不再生产美容口服产品,但截至发稿日,记者尚未得到丸美厂家的明确回复。


店主吐槽:代理商强行推派口服产品

2月中旬,一位刘姓店主致电本报,称今年很多终端店都对丸美代理商表示不满,原因是代理商不执行原有政策,强行将丸美口服美容产品配给终端店。

“按照订货政策,返利都是可自选零售产品,现在要求必须部分提货口服产品。比如订7万元的货,公司返利零售价6000元的产品,但指定其中必有口服液。”该店主对此十分愤慨。

本报记者随后走访该店,其老板娘王女士表示他们从开店起就与丸美合作。她强调,对于自选产品必须包括口服液,专营店老板很反感。

“卖不了还要硬塞,代理商业务人员把货发下来,有些店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收了,但我没收。”王女士透露,她的店可以提货2万元零售价产品,代理商仅口服液产品就强配了8000多元。事实上,她店中还滞留了201211月生产的即将过期的10多盒丸美口服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情况并不是特例。另一位范姓店主告诉本报记者,今年他所在区域的丸美代理商开始强配丸美口服产品。

“我们2012年开始做丸美口服液,前期经历了1-2个月乃至半年的沉淀,但后来央视曝光后,口服产品的销售陡然下降80-90%。”该店主还表示,之前已经向丸美代理商表示不再进该口服产品,但其业务员直接把货送到店里,足足价值3万多元,店员不明就里接收了,但“消费者对于该口服产品有排斥”。

另一位王姓店主则反映,代理商直接将其账上的余款配送成丸美口服产品。记者所在当日,该店主表示代理商已经发了15盒零售价288元的口服产品到店。而事实上,该店一直就不卖口服产品。“对于吃的东西我始终不放心,一直在观望口服类产品,所以丸美口服产品上市后,我们店一直没进货。”

代理商无奈:不得已为之

随后,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代理商。该代理商表示确有此事,但他也强调“这很正常”。因为“厂家从账上直接扣了我们100万元的现金,然后发来100万元的口服液,你说我怎么办?”该代理商还表示,“不单是丸美口服液如此,其他口服液品牌也面临同样的情况。”

他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认为如果丸美一家承担是1000万元,而发给10个代理商则每人100万元,每个代理商再发给300位客户,每一家就只需承担几千元,店主做活动就可以直接送出去。”他强调,大家在利益共享的同时,也应该责任同担。据悉,2013年,丸美在该代理区域零售额近两亿元,每年增幅达30%

但店家看起来并不买账。对此,该代理商抱怨:“店家不理解我们,他们只反映不好的一面,我们也会尽量做沟通和协商解决,但店家要想一点都不承担也说不过去。”该代理商举例,比如店家订货2万元,返利6000元零售价商品,协商之后,一般会配2000-3000元的口服液产品。

不过,该代理商表示,今年“口服液都没有了,厂家也没给我们任务,但是库存的口服液要全部通过做活动送出去,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31日,本报记者就以上问题向丸美掌门人孙怀庆求证,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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