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12
  • 阅读量:1979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郭芬

走私商品大多标识模糊不全,生产国别、厂商难以追溯,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也无法确定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

近日,据北海晚报报道,北海海关正委托北海、柳州、南宁等地3家无害化处置企业对一批20吨的走私货物进行集中销毁处置。

 

据了解,该批走私货物主要涉及化妆品、电子电器产品及化工产品三大类,其中化妆品有面膜、精华素、洗面奶等84种1.18万件,电子电器产品包括蓝牙耳机、手表机芯、仪表盘、遥控器、烟雾探测器等88种116.15万件,化工产品有染料、羊角油等67种1.25吨。

 

据悉,这20吨货物在北海海关缉私部门在辖区截获,经过调查及相关机构鉴定该批货物缺少中文标签,未办理通关报关手续,属于走私入境货物,海关依法予以没收。


| 来源:北海海关

 

北海海关工作人员称,“走私商品大多标识模糊不全,生产国别、厂商难以追溯,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也无法确定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流入市场可能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据统计,这是近期以来化妆品领域第三宗关于处罚“走私”的新闻。

 

以12月月末化妆品行业的“震荡性”事件——华强北查获6亿非法走私大牌美妆为源点,行业内发起了对“走私”货品的大讨论,市场各主管部门也加强了对化妆品“走私”“假货”的监察。

 

一周前,潇湘市局对某日用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后发现,该企业现场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科颜氏”金盏花爽肤水、“ROSE”玫瑰水、“菲洛嘉”面膜等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化妆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该企业最终被处以罚款合计1.6万余元。这也是湖南省首例适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

 

纵观以上,在政府主管部门对“走私”化妆品从入境源头、经销中转市场、个体户等全链条上的监管和检查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处理“走私”货品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不少从业者表示,国家对于“水货”的查处,避免了“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有利于肃清化妆品经营环境,还原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有助于各品牌和企业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

 

同时,随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1月1日的正式实施,化妆品或迎来史上最严监管时代。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新条例》的深入贯彻和国家对化妆品行业的重视,“走私”商品或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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