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O网讯(记者 刘颖)在昨日取得劳动仲裁胜诉之后,今日(
本次股权纠纷案主要聚焦在上海家化收回王茁激励股票期权问题。吴冬告诉记者,从6月初的提交诉讼申请至今,双方都有了新的证据,因此今日开庭,法院方面会给予一段书面指证的时间。今日的庭审时间从9:30开始,不超过半小时结束,王茁本人并未到场。他还表示,由于王茁与上海家化的纠纷引发了高度的舆论关注,比较敏感,法院方面已经禁止双方律师透露详细的证据内容。
吴冬强调,昨日的仲裁案胜诉对于此次股权诉讼很有帮助,既然以内控担责为由辞退王茁不合法,那剥夺其股票期权也就没有实施的前提,上海家化没收王茁未到期股票期权属于“错上加错”。他还说,即便上海家化一方不接受裁决要求向法院起诉,但以《劳动法》而非《公司法》来评判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关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将总经理区别于劳动者群体概念之外。
同时,吴冬还代表王茁表达了能打赢这场官司的信心。吴冬表示,正如王茁对于昨日仲裁结果的评价,“相信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认为司法机关也会和仲裁机构一样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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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6月3日晚间公告称,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将王茁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回购并注销,数量为315,000股,每股价格为10.94元,回购总价款为3,446,100元。而在5月29日,上海家化报收32.47元/股,回购价仅相当于该公司目前股价的三折。
上海家化方面认为,在这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决定辞退王茁,出现了“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员工手册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情形,王茁已不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王茁对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其认为,自己并未违反公司所称的上述规定,公司无权单方强制回购和注销。王茁称,“上海家化《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回购并注销王茁尚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的内容歪曲事实,不仅损害了本人的职业操守评价,更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本人对此保留向法院诉讼追究上海家化侵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