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2-22
  • 阅读量:2175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彭适

有人祝福狗年旺旺,有人已经眼泪汪汪。监管之风越刮越猛,不少胆子肥的品牌在新年之初“顶风作案”被查。近日,上海、辽宁、新疆等地多批次化妆品被查出不合格,品类涉及护肤、面膜、香水、洗发露、染发品等。

 
CBO网讯(记者 彭适)
 
上海1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联合利华惨被假货坑

2月11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第1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第四季度对该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886件,合格875件,合格率98.8%。

其中,标示为上海储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玄慈艾草本保养套装(空)-草本精华油(空空)(实样:空空 草本精华油),上海自然美富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NB敷面组合,上海芬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埃尔花园女士香水等11批次产品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菌落总数超标高达30倍,经查为假冒产品。开年就被假货坑的联合利华,在大家高呼“狗年旺旺”时,可能要“眼泪汪汪”了。

上述不合格产品中,8批次产品被查出含有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或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记者了解到,该成分为塑化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组分。此外,NB敷面组合2#被查出铅超标。铅为重金属,属于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长期使用会导致皮肤发生重金属中毒现象,致使皮肤变干变脆变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化妆品中其检出浓度不得超过10mg/kg。

染发品成严打对象,辽宁、新疆等地132批次产品不合格

美发无小事,除了常规个护产品外,染发用品也连续成为总局严打的对象。




继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80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后,2月13日,总局又在同一天连续发布《总局关于6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32号)》、《总局关于70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33号)》,披露了辽宁、新疆等地不合格的染发类化妆品。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邯郸市雅迪日化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星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耐尔一梳黑美发霜(自然黑色),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2)、丝精焗发霜(5.0)和章华一抹金焗油G等24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厦门市伕侬丝化妆品厂生产的伕侬丝®焗油染发膏(浅红褐色),漳州市格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格莱雅染发焗油膏,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染焗油膏(自然黑)和焗油染发膏,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妍多娜缤纷染发膏100等28家企业生产(代理)的70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和2,6-二氨基吡啶等;个别批次检出禁用组分:邻氨基苯酚。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了解到,基于安全风险,《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部分禁限用物质进行了调整。邻氨基苯酚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为允许使用的染发剂,但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为禁用组分,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存在达不到预期染发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的风险。

对此,一位国内染发品品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染发产品中的某些染发剂成分是过敏源,部分消费者使用后会导致皮肤过敏或刺激,引起不适等症状,因此,“如实、正确标识染发剂的成分,对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尤其重要。”

“外部市场需求加上产品本身特性,使得染发用品开始出现在各类零售渠道。”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染发类产品的受众不限男女老少,中老年消费者染发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年轻消费群体对染发产品的个性需求也日益明显;另一方面,不同于护肤品有淡旺季之分、产品使用周期相对较长等特点,染发产品则恰恰相反,不少消费者会每月或每季度坚持使用。“虽然需求量在加大,但目前,市场上的染发剂产品却呈现出良莠不齐的局面。国家层面出手严打,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有益处。”他强调。

食药监总局指出,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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