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3-18
  • 阅读量:46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彭适

经营好一家化妆店需要跬步千里,但“崩塌”可能往往只要一瞬。在国家监管、法规愈发严格规范的当下,有哪些“雷”是化妆品店万万不能踩的?

 

CBO网讯(记者 彭适)
 
在国家监管力度愈发加大的今天,仍有不法分子敢顶风作案,制售添加了禁用物质的化妆品。化妆品店家如果销售了该类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受到相应处罚的风险。此外,非法售卖进口品,也让化妆品店老板面临被罚款的风险,甚至有人因此付出了100万元的代价。

1、售卖伪劣化妆品
使用化妆品后致六级伤残,女子获赔近86万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呼和浩特市民黄慧(化名)购买了净肤美白化妆品,使用后引发膜性肾病、汞中毒,确定为六级伤残,黄慧遂将相关企业、人员诉至法院。3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判定黄慧获赔85.8万元。
 
报道称,黄慧从郭某经营的美容美体中心购买了净肤美白化妆品,而该产品是朱某私自购买材料、印制包装盒,委托他人为其灌装并以公司的名义出具手续,销售给郭某某经营的美容美体中心。调查后,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化妆品公司、朱某赔偿黄慧各项损失的80%,即34.2万元,并向黄慧支付惩罚性赔偿43万元;郭某某赔偿黄慧各项损失的20%,即8.6万元;以上各项赔偿共计85.8万元。

2、非法代购化妆品
朋友圈售卖海淘美妆,店老板被处罚款5万余元

去年11月,《常州日报》报道,常州金坛一化妆品店老板李某多次从韩国非法“人肉”代购化妆品,在朋友圈内售卖,总涉案金额达26万余元。随后,该化妆品店内的假冒化妆品被全部没收,老板被处罚款5万余元。



李某交代,起初,她主要售卖欧莱雅、自然堂、大宝等大众化妆品。随着越来越多的爱美女士青睐进口化妆品,尤其是对韩国化妆品情有独钟,大众化妆品的销量越来越低,生意陷入困境。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人肉”这种非法代购化妆品的行为,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她一次次铤而走险。

为了赚得更多,李某还做起了微商,在朋友圈售卖自己代购回来的化妆品。虽然向顾客保证是正品,但实际上,她卖的一部分化妆品是在韩国一些小市场买的,一部分是从无锡等地购进,产品的真假连她自己也无法辨别。  

3、违规销售进口品
无批准文件等资质材料,这家化妆品店被罚100万元

更早在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检查发现,某化妆品店老板王某自2016年3月起经销从日本药妆店、国外买手购进的进口化妆品,无法提供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和批准文件等资质材料。因此,王某被处以罚款1005657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284件。



“这个案例属于典型违法行为,从海外购买未经完税的产品,进行二次转售,就属违法。”业内人士在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采访时提醒,““通过代购而来的化妆品没有经过国家检验检疫局检查,是肯定没有中文标签以及各项资质材料的。目前国内大部分从事海外产品的现货销售就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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