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抽检报告中,多款眼霜、洗发水成分超标。
12月5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第1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公告显示,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2018年8月对该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1386件,合格1376件,合格率99.3%。
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具体为:标示生产企业为珠海为你而美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高山植萃多效眼霜;深圳市天使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红景天新生洗发水;景宁畲族自治县日用化学品厂有限公司的腋留芳狐臭液;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的章光101去屑洗发香波(滋润型)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
其中,珠海为你而美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植萃多效眼霜、深圳市天使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红景天新生洗发水分别被检测出丙烯酰胺含量达到1.276mg/kg和1.241mg/kg。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丙烯酰胺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即不得添加使用;但丙烯酰胺作为常见工业原料聚丙烯酰胺的分解残留物,常存在于化妆品当中;聚丙烯酰胺为化妆品中限用物质,当其用于驻留类体用产品时,产品中丙烯酰胺允许的最大残留量为0.1mg/kg;但用于其他类产品时,丙烯酰胺最大残留量为0.5mg/kg。
此外,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的章光101去屑洗发香波(滋润型)被检测出菌落总数含量达到81000 CFU/g。《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含量不得超过1000 CFU/g,该不合格产品的菌落总数含量超过了规定含量的80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对相应生产企业依法开展调查处置,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要求被抽样单位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经营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该局强调,将会同各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监督相关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预防措施,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