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9年召开的首个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也是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文简称“食药监”)撤销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体举办的首个化妆品相关会议。
1月22日至23日,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8年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出2019年化妆品监管的六大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化妆品行业亟待完善推进的六大重点分别是:
1、完善法规规范体系,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修订
目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进入最后的协调、论证和通报阶段,正在积极推进中。
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结合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优化调整注册和备案管理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
研究制订《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检验管理规范》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产品准入管理。
研究制定《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上市后监管措施。
组织完成《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已使用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以及《化妆品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更新修订,组织制订《化妆品安全评价指南》《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核要点》等技术规范,指导企业研发、申报和生产。
2、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加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
未来,国家会优化完善备案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禁用语库、禁限用原料清单,提升备案管理效率。并根据信用管理的原则,探索开展备案企业量化分级管理。
一方面,国家会加强对备案工作的督查指导,继续开展季度质量互查,并将互查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另一方面,国家会加强备案后监管,将备案管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发现的虚假备案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置,并将该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对恶意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通过网上备案平台对外曝光,引入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
3、改革审评审批制度,把好产品上市关
化妆品审评审批将以审评员队伍建设、完善新原料程序和管理方式、调整化妆品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审批、调整化妆品行政许可及备案检验机构管理为重点,优化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专业化技术审评队伍,推进化妆品审评由外审转内审。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修订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专家管理,规范审评审批行为,确保公正性和科学性。
完善新原料程序和管理方式。按照原料风险程度分类实施审批或备案管理,同时在设置安全监测期,及时了解原料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情况。
做好化妆品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审批调整工作。将延续产品审批由全面审查调整为企业自查承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核查。通过强化落实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率。
调整化妆品行政许可及备案检验机构管理。取消许可和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和指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检验工作效率。取消省局的生产现场封样和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改为由检验机构封样。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中央编办首次集中公布部门改革的“三定”方案后,《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曾经采访过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对于机构变革的看法,他认为:“从政策等宏观层面看来,这一轮机构改革是顺应了党和政府简政放权、组织结构调整的大势,且仍是政府机构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督方向转型的延续”。
而不论是飞行检查的频次加大,还是一系列政策调整,结合此次会议来看,国家对于化妆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将会愈加缩紧。
未来,国家会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中涉及的问题产品和相关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各省级化妆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国抽方案及时制定省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避免重复检验;充分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检出非法添加的,实施抽检的省级局与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责令停产停售、督促召回、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检等相关控制措施,严控风险。
会议还要求,要研究实施不合格产品分级分类曝光,区分非安全性问题和非法添加等安全性问题,以及声称假冒的情况,提升抽检实效。要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质量,加强制度建设,优化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流程。各地要不断加强监测哨点监测能力建设,落实和推进监测评价工作。
5、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文简称《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出台,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一石激起千层浪,化妆品行业的电子商务板块也迎来剧变。
而在此次会议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则强调了对于线上市场秩序的规整。
据悉,国家正在加快研究建立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化妆品网络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案件,惩治一批化妆品领域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整顿、关闭、曝光一批违法销售化妆品的网站,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多发势头。
6、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科普宣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备案管理、现场检查、监督抽检、稽查办案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还将有效利用现有化妆品信息化系统,逐步将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核查处置、不良反应监测等信息有机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化妆品监管信息查询移动应用的开发,为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产品查询、科普宣传信息推送等服务。
考虑设置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普及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有效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
除此之外,还有:在现有的中欧、中英化妆品合作交流机制框架内,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交流,完善中日韩化妆品监管对话机制;加强与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组织(ICCR)的合作与交流,吸收利用国际化妆品监管工作先进经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动物替代试验研究水平。
注:截至发稿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尚无相关新闻,以上资料参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直属行业报纸《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