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11
  • 阅读量:3962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李思杨

最近,“刘畊宏”这一名字火遍全网,在抖音直播健身的他目前已吸粉超6000万,直播同时观看人数最高达到400万,涨粉最高纪录一天超1000万人。刘畊宏的爆红,吸引了无数网友成为“刘畊宏女孩”和“刘畊宏男孩”,但与此同时也引来了许多“蹭热点”的商标抢注行为。

日前,“刘畊宏男孩”商标被日化公司申请注册中,刘畊宏的爆红引来企业争相抢注其商标。事实上,不止蹭红人热点,“抢注现象”在化妆品行业存在已久,甚至有不少知名品牌曾造受“毒手”被迫改名。而今年以来针对这一不良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手严厉整治。

01
“刘畊宏女孩/男孩”遭日化类商标抢注
但通过概率低

天眼查官网显示,“刘畊宏男孩”商标被石家庄豪旺日化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国际分类为日化用品,当前商标状态为申请中。


目前,在天眼查可查到9条与“刘畊宏”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包括“刘畊宏”、“刘畊宏男孩”和“刘畊宏女孩”,目前这些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商标类型覆盖日化用品、服装鞋帽、健身器材等多个类别。



广西伍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石家庄豪旺日化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了“刘畊宏女孩”和“刘畊宏男孩”的日化用品商标。


豪旺日化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高望全资控股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豪旺日化目前已拥有懿紫千红、贴心保姆和暧家好太太三个商标,同时正在申请和审查的商标有刘畊宏男孩、贴心爹地、贴心小棉袄、李小抒等。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从专业律师处了解到,上述情况的注册行为通过概率非常小,这涉及到这些公司是否有在实际经营这一商标,是否存在“蹭热点”的行为,以及不可以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标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普通人的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是也需要具体审查是否违反《商标法》相关禁注条款。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风气和其他不良影响的禁止作为商标”。最高人民法院曾指出,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为商标,属于不良影响(公众人物本人或经其授权后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的除外)。

02
从大牌中文名、缩写到名人、热词
美妆行业抢注现象普遍

抢注商标的行为在化妆品领域并不少见。早前,趁着韩国彩妆品牌3CE还没有开拓中国市场,一些公司就抢注了形似商标,缩写同样是3CE且销售彩妆为主。对正版3CE从产品到包装进行了全面抄袭,甚至还在网上开了旗舰店。目前,市场上遍布着各种“伪3CE”品牌。

不久前,欧莱雅集团旗下品牌3CE三熹玉终于赢得商标侵权诉讼终审判决,法院裁定国内冒牌“3CE”商标无效。

除了“3CE”,韩国品牌ETUDE HOUSE也被国内企业抢注了“爱丽小屋”的名字,被迫把中文名由爱丽小屋改成了伊蒂之屋。

日本资生堂旗下品牌ANESSA常见中文名安耐晒被抢注,被迫改名安热沙。


如果说早年投机分子热衷于抢注大牌美妆中文名和缩写,近来年,名人和热词则成为被抢注商标的“重灾区”。


“口红一哥”李佳琦的名字在2018年曾遭到陕西冷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抢注在03类,指定用在润发露、化妆品、美容面膜等商品,该商标直到半年后才被李佳琦控股的宁波镁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夺回。


今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受到万众瞩目的“谷爱凌”和“冰墩墩”商标遭到大量恶意抢注,在“谷爱凌”的相关商标抢注中,就不乏日化类公司。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行为予以了坚决打击,依据《商标法》相关条例,驳回了大量“谷爱凌”、“冰墩墩”等商标申请。

更早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期间,以奥运健儿“全红婵”为商标名称的注册申请的就有多个日化用品类。随后,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发布声明,要求撤回和停止实施这类商标注册申请。

03
商标注册“蹭热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重拳

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网发布《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更加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加速推进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


《通知》提出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商标恶意抢注、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一、恶意抢注国家或区域战略、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的;

二、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的;

四、恶意抢注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等公共资源的;

五、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

六、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

七、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

八、明显违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禁止情形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社会影响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通知》要求强化监控预警,实现精准识别。完善商标注册全流程贯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人重点监控名录,重点监控从事相关行为的市场主体,提升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的精准度。

限制恶意囤积商标转让,加强拟转让商标使用情况的前置审查,使其无利可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商标注册秩序源头治理,推动有序开展“公益撤三”,释放闲置商标资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表示,未来,将持续推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抓紧推进商标代理相关监管规定出台,建立《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常态化修订机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断丰富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武器和政策工具。


推荐阅读

0